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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685-1-14_A/2020-0216001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0-02-04
  • 发文字号:黑市政发〔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02-16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重要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市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应对老龄化、建设50万人口规模的边境中心城市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黑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地”)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推进

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做好普查经费、地理信息等协调保障工作,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社等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当地普查机构提供相关人口信息。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计系统要上下联动,全力做好普查工作。

四、配强普查工作队伍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采取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借调、村(居)委会选任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要结合实际在人口普查知识、技能、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两员”胜任普查工作。

五、加强普查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将属于本级承担的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六、注重普查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让全社会知晓普查政策,引导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登记,如实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七、依法规范普查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依法规范普查行为,对于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附件:黑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黑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柏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战勇 市统计局局长

于德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景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 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知元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姜伟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辉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玉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宝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王新海 武警黑河支队政治处主任

任立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文富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刘艳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海霞 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孙正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 岩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李 爽 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副队长

吴全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宝军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宝林 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卫滨 市民政局副局长

董 亮 黑河军分区政治处副主任

韩雪峰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韩雪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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