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调整黑河市污水运营服务价格的请示》(黑市财联呈〔2020〕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污泥处理运营服务费统一并入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将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价格由1.15元/吨调整为1.57元/吨(含增值税),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原则同意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2690.8万元回报率继续按照10%计算,企业所得税继续由市财政承担。
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与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沟通对接,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特此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