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法委发〔2021〕2号)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黑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玉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丁兆禄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大勇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晓杰 市政府副市长
徐景波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徐晓军 市政府秘书长
石静岩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俊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庞国柱 市教育局局长
刁卫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洁 市民政局局长
戴春雷 市司法局局长
徐亦剑 市财政局局长
徐 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景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凤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志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耀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占宏 市水务局局长
丁国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海鹏 市商务局局长
潘丽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 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鹤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录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树新 市审计局局长
杨 杰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黄玉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付振南 市体育局局长
张战勇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朝辉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南 极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向 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吴立臣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春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东海 市粮食局局长
姜红雨 市统计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黑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春雷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研究、审议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各县(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