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黑市政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黑河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档案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一是部门职能。包括市档案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职责和联系电话。二是政策法规。市档案局负责贯彻执行的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档案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三是行政决策。包括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市档案局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工作动态。包括市档案局的重要会议,工作动态。五是行政权力。行政权力种类、行政权力流行图、行政审批流程等。六是行政执法。包括市档案局负责实施的档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具体档案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档案行政执法及档案行政复议等情况。七是办事指南。市档案局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关于馆藏简介、查档指南、工作流程图、服务承诺及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服务方面的信息。八是内部管理。包括人事管理等 。对主动公开信息,市档案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包括在黑河市政府网站和黑河市档案信息网站)和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公开两种形式,并制定了查阅指南,公布了查阅场所和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国家、省档案部门的规定和市法制办的要求,结合黑河实际,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总结清理,现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七项具体是: 一是向市档案馆以外出卖、转让档案的批准;二是县(市)区档案保管部门延长向社会开放档案;三是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的审查同意;四是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的检查和同意;五是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六是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七是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对于这七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申请、办理程序、办结期限,受理科室及联系电话,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市档案信息网站和局办公场所的公开栏及时进行了公布。社会各界对此比较满意。
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有关情况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对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获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是免费的。根据国务院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要求,市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积极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根据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对需要对政府公开信息复制的,实行免费复制。同时,市档案局还积极免费为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提供查阅、复制档案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现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情况。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013年市档案接收已公开现行文件235份,全部录入微机,实现了人民群众可以在互联网上查找利用已公开现行文件,积极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作用。2012年市档案馆接待社会各界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15人次、32件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要求,将于3月31日前在黑河档案局网站予以公布。
黑河市档案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