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黑河市信访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市信访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抓住全国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畅通信访渠道、推进“阳光信访”工作实际,整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基础建设、 引导网上信访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自全市级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成立了由信访局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责成一名督查专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2013年,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办事公开制度》、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到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措施到位,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突出重点,有序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从公开决策程序、方便群众查阅入手,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通过政务公开,对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机关的工作由暗箱操作改为阳光工程。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管理给予了理解与大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黑河市信访局严格按《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黑河日报发布通知1条、互动专栏17期81条;通过12345市长热线电话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图片新闻22幅、政策法规16条、突出案例72条;通过群众来访调处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政策法规、信访指南1000余次,公示板公布信息13条。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市信访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市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公开的渠道、载体比较有限,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人力资源比较紧张,对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所制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努力抓好抓实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