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4〕12号)文件的要求,特公布黑河海事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主要通过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予以发布,相关事宜请与黑河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河市西兴路1号,邮编:164300,电话:15714567706;电子邮箱:13845658065@163.com。
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黑河海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黑河海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黑河海事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黑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了黑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黑河海事局制定了政务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依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黑河海事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予以发布,公布了黑河海事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信息。截至目前为止,黑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保持良好。
二、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度,黑河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零,向社会公开的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黑河海事局主动公开黑河海事局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概况、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指南、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等。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黑河海事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黑河政府网发布政务信息65条。完成媒体报道106篇,其中《中国海事》1篇,《中国交通报》5篇,《中国水运报》2篇,《龙江安全》4篇,《内河海事》1篇,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网、交通部外网、网易、地方政府门户网等媒体80余篇,面向黑河电视台等电视媒体报道6次。
(三)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黑河海事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行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2013年度,黑河海事局未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无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黑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信息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相对狭窄等问题。
2014年,黑河海事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河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确保信息的供给量;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的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