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25号)要求,经各县(市、区)自主申报,结合我市水稻生产实际,通过对全市智能浸种催芽车间建成时间、生产能力的综合考量,最终确定7处(详见附表)智能浸种催芽车间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4日至3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272912。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doc
黑河市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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