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6】30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的要求,现将《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书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当天起计算(法定节假日顺延)。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于公示期内寄(送)到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通讯地址:黑河市东兴路25号
联系单位: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0456-8220790
附件:
1、《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承诺书、主要参数表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9日
《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申请公示稿-盖章扫描件.pdf
※-2-《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部版本)-申请公示稿-盖章扫描件.pdf
※-3-《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申请公示稿-盖章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