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被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6〕30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黑河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摇号方式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采矿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列入本次摇号活动的项目为《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建筑用花岗岩矿》。
二、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评估项目公布后的3日内报名。
1、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
2、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方面的问题;
3、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经历(附实绩证明材料)。
4、评估机构受委托承担评估项目后,能在24小时内到达委托管理机关并及时应答委托方的质询。
三、委托摇号分两次选择:第一次选择摇号顺序;第二次按照选择的顺序选择序号对应项目。
四、评估机构的报名与摇号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单位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估业绩说明、评估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报名截止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我局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告知摇号活动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3、参加摇号的评估机构,按公告时间参加摇号活动。并提交当次参加摇号人员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摇号时间安排有变化,我局将通过电话及时告知。(摇号地点:黑河市自然资源局501室)
4、凡被正式通知参加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应如期参加摇号活动。否则,我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摇号活动结束当日公布摇号结果,中签单位从中签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书》,并向我局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超过规定时间不与我局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书》和提交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的,即视为放弃,今后在我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将不接受其报名。(需评估机构法人或委托主要评估师到场参与摇号)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7日-20日止
联系单位: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人:苏铁
联系电话:0456-8220790
报名邮箱:hhgtzyj501@126.com
附件:
1、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承诺书。
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