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黑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黑市民函[2021]57号)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初审上报的申请三级、四级养老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五天,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属地民政局向黑河市民政局反映。
附件:黑河市2021年度符合三级以上参评条件养老机构名单。
黑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日
黑河市2021年度符合三级以上参评条件养老机构名单.doc
黑河市人民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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