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525685-1-15_B/2017-1117009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6-04-21
  • 发文字号:黑市政规〔2016〕1号
  • 发布日期:2016-04-25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黑市政规〔2016〕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政府供养、民办公助、高龄津贴、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贫困老年人服务补贴等养老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失能护理型、“医养结合”型、社会化服务型综合养老机构发展,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社会养老床位总量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的比重达到70%以上,100%的城市社区、90%的乡镇、60%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站点。
  二、统筹规划保障用地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计划地分区分级布局用地,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中的居住(小)区,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中已建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达标的,要在2016年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乡镇村屯规划。
  2.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供地计划单列。
  3.依法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可高于商服用地,最高不超过50年。
  4.经养老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租赁或出让方式供地。以租赁方式供地的,可分年度收取土地租金,并按商服用地年租标准的50%收取;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竞买人两人以下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5.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占用耕地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6.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7.工商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的相应税费优惠政策。
  8.养老机构在安装有线(数字)电视时,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的80%交纳,工程材料配套费按50%收取,免收机顶盒押金。
  9.对民政福利事业用房免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10.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热、燃气等执行民用价格,固定电话、宽带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1.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黑河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养老产业子基金,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12.采取PPP合作模式发展养老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养老机构建设。
  13.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比例不得低于50%,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
  14.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在省财政补助规定基础上,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地方财政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2000元建设补贴。
  15.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安全运营、诚信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实行以奖代补。
  16.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以当地老年人口总数为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1元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和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五、创新信贷融资服务
  17.加快推进金融机构设立养老金融服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增加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协调担保机构解决贷款抵押问题。
  18.对租用土地、房产开办养老服务的机构,积极探索租金贷款等产品,对于开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经营者,鼓励推出小额创业贷款。
  19.金融机构要开展财务辅导和信用培植,设计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融资方案,对养老机构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授信、优先发放”。
  六、拓宽公共服务渠道
  20.把老年文体活动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要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室外活动场地,社区(村)要建设老年人文化活动室。在公园、居民小区、养老机构建设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
  21.公共文化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公共文体场馆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体育馆节假日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22.鼓励发展老年人社团组织,重点在城乡示范社区(村)打造示范老年协会,老年协会覆盖率逐年提高。
  23.每年免费培训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创新、普及适合老年人的活动项目。每年使用体彩公益金扶持各体育社团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比例。
  24.在社区设立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向老年人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劣药品辨别常识、食品药品安全维权与投诉举报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切实提高老年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七、推进“医养结合”模式
  25.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立诊疗机构;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公立养老机构内设置诊疗机构,在此治疗的患者纳入住院报销范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26.推进医疗资源转型改造,现有闲置的医疗资源要转型为“医养结合”护理院、康复院等服务机构。利用企业转制医院闲置资源,整体开展养老服务病房,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资源开设养老服务病房。
  27.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诊所、药店、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不再区别公立私立性质,均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八、开发老年服务产品
  28.鼓励商场、超市、市场等设立老年食品用品专区专柜。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增强老年人消费能力。
  29.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研发、生产适合老年人需求、安全舒适的生活用品、服装服饰、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等老年产品。
  30.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规划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工程,推动和扶持适宜老年人特点的住宅装修、家具设施、无障碍辅助设备行业发展。
  31.整合大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和闲置教育资源等设立老年大学。依托我市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教学设备等资源开展对老年人免费培训。
  九、推进旅居养老服务
  32.充分利用养老服务机构中现有的闲置床位,鼓励开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文化交流、“候鸟式”异地养老等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养老服务项目。
  33.依托我市边境口岸优势,整合中俄两岸旅游、文化、养老、度假、疗养等资源,打造跨国异地养老服务品牌。
  34.依托黑河A级景区,不断增加老年人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完善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全市老年人旅游服务项目更加丰富,全市3A级以上景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基本完善、老年人旅游辅助用具配备齐全。
  35.依托五大连池风景区,打造火山、矿泉系列康疗养生项目,促进老年人旅居养老产业发展。加大黑河市文化旅游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投资新建养老、养生、休闲度假旅游项目。
  36.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化宣传媒介,在全国加大我市旅居养老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黑河养老产业的知名度。
  十、完善老年优待政策
  37.建立供养(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38.认真落实好现行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交通补贴等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39.老年人在公证机构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减半收取公证费;法律援助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就医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0.全市所有A级旅游风景区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对60—69周岁的老年人减半收取门票;政府投资主办的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所,对老年人一律免费开放。
  41.交通客运、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要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绿色通道,并提供优先服务。城市公交车要设立老年人专座。
  十一、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42.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43.在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参训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鉴定等环节提供便利服务。
  44.建立社会工作者人才引入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创办养老服务实体。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工资待遇与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制度。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范围内,积极探索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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