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525685-1-02_Z/2022-1108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2-11-03
  • 发文字号:黑市政发〔2022〕49号
  • 发布日期:2022-11-03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河市企联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摘牌的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河市企联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摘牌的批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支队《关于对黑河市企联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摘牌的请示》(黑消呈〔2022〕5号)收悉。鉴于黑河市企联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经研究,同意对黑河市企联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摘牌。你支队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黑河市企联大厦消防设施供电、冬季防寒保暖及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责任,指导黑河市企联大厦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防止火灾隐患反弹,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特此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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