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525685-1-02_Z/2022-0711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2-07-08
  •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发〔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07-08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精神,持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力宣传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黑龙江黑河)网站及时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项目审批等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投资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和防控举措,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持续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避免发生个人隐私泄露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四)持续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用好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载体,通过政策宣讲和多渠道推送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推动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申领流程,让更多劳动者知悉培训政策、获得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五)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教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二、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一)深化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11月末前,市县两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参照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在本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实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发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要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联通,探索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和有效推送,方便公众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施政。(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四)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对市县两级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深入、准确、权威解读,将涉及重要产业规划(计划)、稳住经济政策措施、重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作为重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由政策起草部门及时制定解读方案,综合运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让企业和群众愿意看、容易懂、用得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五)优化政策咨询服务。配合省级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建立市级“惠企通”服务专区,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提供招商引资、减税降费、就业服务、农业农村、法律咨询等利企惠民政策“一号咨询”服务。2022年年末前,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和知识库信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利企惠民政策,提高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相应栏目,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三级审核、先审后发”工作程序,完善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体系。推进市县两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老年人和特殊群体获取信息服务便利度。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数字版。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与省级协同,加强与本级宣传、网信等部门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公示公开,及时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等情况。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末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二)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2年10月末前,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11月末前,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发的自然资源、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12月末前,各县(市、区)要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推进落实。2022年7月末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做好整改。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和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刘佳玲,电话:8222526,邮箱:hhzfzwgkb@126.com。

附件: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台账

附件

黑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台账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及时公开、大力宣传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

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黑龙江黑河)网站及时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3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4

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项目审批等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市发改委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5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及时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和防控举措,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信息。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持续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避免发生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市委宣传部

市卫生健康委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6

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用好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载体,通过政策宣讲和多渠道推送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动态公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申领流程。

市人社局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7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教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

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8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司法局

2022年

12月末前

9

2022年11月末前,市县两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参照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在本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实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司法局

市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2022年

11月末前

10

注重发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联通,探索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和有效推送。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1

对市县两级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深入、准确、权威解读,将涉及重要产业规划(计划)、稳住经济政策措施、重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作为重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由政策起草部门及时制定解读方案,综合运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2

配合省级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建立市级“惠企通”服务专区,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提供利企惠民政策“一号咨询”服务。

市营商环境局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3

2022年年末前,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

市营商环境局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4

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和知识库信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利企惠民政策,提高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市营商环境局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5

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相应栏目,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市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2022年

12月末前

16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三级审核、先审后发”工作程序,完善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7

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22年

12月末前

18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19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0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体系。

市政府办公室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1

推进市县两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老年人和特殊群体获取信息服务便利度。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市政府办公室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2

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数字版。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

12月末前

23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与省级协同,加强与本级宣传、网信等部门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4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公示公开,及时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等情况。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5

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末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6

2022年10月末前,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

2022年

10月末前

27

2022年11月末前,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发的自然资源、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1月末前

28

2022年12月末前,各县(市、区)要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29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30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推进落实。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31

2022年7月末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做好整改。

市政府工作部门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7月末前

32

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12月末前

33

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市直各牵头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连池管委会

2022年

9月15日前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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