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525685-1-02_Z/2021-0523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21-05-20
  •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发〔2021〕13号
  • 发布日期:2021-05-21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黑河市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谋划“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分析研判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谋划本地、本单位“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落实。要做好公共机构“十三五”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检查自评工作。组织召开本地、本单位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二、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黑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联发〔2020〕2号)要求,强化创建进度执行,组织开展2020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和查核工作,审定公布2020年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汇总2020年本地、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总体情况。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强化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完成2021年创建目标。

三、全面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有关创建内容。健全餐饮浪费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食堂要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用餐节约。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各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倡导推动绿色办公,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参与第一批示范点申建工作。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到2021年年末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见附件)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大力推动节能节水改造

各地、各单位要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积极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节水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积极组织推荐各级公共机构参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公共机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争当能效、水效领跑者。

六、全面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政策指导力度,各级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新产品。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的要求。积极开展“135”绿色出行行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七、加强监督检查问效

各地要加速推动本地能耗定额系列规章制度出台和施行,逐步开展应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不断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分解下达“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加大对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和合署办公物业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能源资源消费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八、强化绿色文化宣传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充分展示“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进展,大力宣传“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鼓励使用共享单车,减少机动车使用强度,营造绿色办公环境,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九、加大教育培训建设力度

建立与专业研究机构、专家定期研究节能环保形势的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机构合作,针对推广绿色技术产品、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问题开展研究,创新解决方式、挖掘潜力、优化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参加远程和面授培训,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的节能工作专项培训,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机构节能教育培训体系。

 

附件

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1.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盘、碟等。

2.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 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4. 一次性塑料水杯、饮料杯。

5. 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6.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说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醋酸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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